离岸资本市场注册处的主要功能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离岸资本市场注册处在监督和指导市场方面承担以下义务:

  1. 研究制定证券,资产管理和期货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市场;起草有关证券,资产管理和期货的适用法律法规市场,提出建立或修改法律法规的意见;并构建证券,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法规和行动期货市场。
  2. 对证券,资产管理和期货行政组织实施政策对证券,资产管理和期货市场进行监督;并保持有效控制有关证券公司的管理。
  3. 监督公司及其股东的市场行为,以确保遵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义务。
  4. 监督期货交易及结算,并监督本地非国内期货业务组织按照规定。
  5. 监督证券,资产管理和期货市场以及上层管理人员符合有关行政人员的规定。
  6. 监督本地公司直接或间接发行和上市股份非国内上市公司上市的可转债;监督形成资产管理,国内资产以外的证券期货组织管理,证券期货业务组织;并监督资产的形成海外组织在中国的管理,证券期货组织资产管理,证券期货业务。
  7. 监督资产管理,证券期货信息的沟通和指挥管理资产管理,证券和信息资本的统计和信息资本期货市场。
  8. 违反资产管理,证券期货法,检查和处罚活动和法规。
  9. 监督资产管理,证券和外汇的外汇和国际合作事务期货行业能力高的行政人员。
  10. 履行国务院指定的其他职责。